按御前会议的结果,军机处给曾国藩及沿海督抚一份廷寄,内容自然是指授方略,除要求战备外,还指示:“洋人诡谲成性,得寸进尺,若事事遂其所求,将来何所底止?是欲弭衅而仍不免启衅也。此后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吓之语,曾国藩务当力持正论,据理驳斥,庶可以折敌焰而张国威。总之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曾国藩总当体察人情向背,全局通筹。”
这份廷寄其实照顾了主战清流的情绪,听上去好像朝廷一力主战,是曾国藩“事事遂其所求”,太过软弱。其实朝廷的真实意思仍然是求和,但是不肯去背软弱的骂名,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依然把难题推给了曾国藩。
除了这份廷寄,内阁则明发了一份上谕,是按曾国藩所请将他的奏折明发天下。但明发的内容只是部分摘抄,大家看到的是曾国藩为洋人喊冤,认为洋人是文明国家,不可能干挖眼剖心的恶行。而他是如何得出这番结论的原因,却只有只言片语。因此,看到上谕的人无不认为曾国藩是被洋人买通了,做了可耻的汉奸。
京中清流最先得到消息,无不痛骂曾国藩枉为国家柱石。他的同年、同乡纷纷写信,客气地表示惋惜,不客气的满纸责问。向以曾国藩为骄傲的湖南同乡更是深以为耻,竟把湖南会馆中曾国藩所题匾额烧毁。
最让曾国藩尴尬的是,朝廷已旨准将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交部议罪,但刑部却不肯接收。他们的理由也冠冕堂皇,说如果把两人押解进京,法国公使罗叔亚则非要来听审,实在有失朝廷颜面。因此,府县官员不能押解进京,而是在天津就审。上谕说——
曾国藩等应于张光藻等抵津后,先后取具亲供,照会罗叔亚。如罗叔亚仍自狡执,自应询问该使府县帮同主使究竟有何证据,即得之传闻,亦应将闻自何人确凿指出,再行当堂质讯以昭核实。若以游移无据之词,欲将该府县正法,断不能如此办理也。张光藻等既在天津传质,罗叔亚自亦应在津。如罗叔亚进京更无转圜地步,曾国藩等谅亦统筹全局,熟计深思。将此由六百里密谕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