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说服,即用理由充分的话使对方心服。说服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是做调动人的积极性、接受自己观点的工作。而说服别人,如能从被说服对象的心理角度入手,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被说服的一方,他可能并不相信你,但他绝不可能不相信充分的事实证据。
任何人都具有精明、理智的一面,如果你能够通过有力的证据、有说服力的方案而获得别人的认可,一段时间后,别人对你的信任仍然不会消失。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甚至提供书面资料,会使说服变得非常轻松。所以,在说服中尽可能地运用数据、事例绝对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可见,使用摆事实、充分交流法进行说服,可以打破僵局,增进了解,使说服更加有效。因为事实本身可以使你言重如山,取信于人。采用摆事实、充分交流法进行说服,要求在说服前准确地把握事实,说服中巧妙地运用事实。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摆事实
你的观点是否可信,在于你的证据是否可信,你的论证是否符合逻辑。这需要你列举出一些有说服力的证据,通过论证的方式,将各种方案的优劣、长短逐一比较分析,并从中选出最佳的方案。
2.适当插入一些个人经历
有时候,为了证明某个观点,可以适当地插入一些经历进行补充说明。而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经历最有说服力,因为是亲身经历,所以给人的信任度很高。例如,“我昨天接待了一批外国客户,他们给我们建议……”“今天我看见……”“我看到这个月,大家表现得很……”,如果这样讲,肯定会有说服力。许多人用个人的经历进一步印证论点,效果很好。但是要注意,你所引用的经历必须是对方感兴趣的,并能对对方产生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