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管人用人要有“手腕”

3.权力交给怎样的员工要有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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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管理者应保持这样一种态度:“权力固可授予,但责任却无可旁贷”。虽然如此,但有些下属就是不负责任地运用权力,到了严重后果出现再去追究,恐怕无济于事。所以还是要在权力下放之前运用一点“手腕”,选好人来使用这些权力。下面是可以授予权力的12种人:

(1)上司不在时能负起留守职责的人

有些下属在上司不在的时候,总是精神松懈,忘了应尽的责任。例如,下班的铃声一响就赶着回家;或是办公时间内借故外出,长时间不回。上司不在,下属就该负起留守的责任。当上司回来后,向他报告他不在时发生的事以及处理的经过。如果有代上司行使职权的事,就应该将它记录下来,事后提出详尽的报告。

(2)能随时回答上司提问的人

当上司问及工作的方式、进行状况或是今后的预测,或有关的数字,他必须当场回答。好多下属被问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还得向下属探问才能回答,这样的下属不但无法管理下属与工作,也难以成为领导的辅佐人。下属必须随时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全盘工作,在领导提到有关问题的时候,都能立刻回答才行。

(3)致力于消除上司错误的人

领导并非圣贤,也会犯错误或是发生误解。事关工作方针或是工作方法,领导有时也会判断错误。领导的误解往往波及下属晋升、加薪等问题。碰到这个情况的时期,下属千万不能一句“没办法”就放弃了事。他必须竭力消除上司的这种错误。

(4)向上司提出问题的人

高层领导由于事务繁忙,平时很难直接掌握各种细节问题。能够确实掌握问题的人,一般都是基层的管理者。因此,下属必须向上司提出所辖部门目前的问题,同时一并提出对策,供上司参考。

(5)忠实执行上司命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