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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观刈麦》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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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诗人白居易擅写叙事诗,并常以叙事的方式向人们表达感悟,传达道理,揭露现实。

唐元和元年(805年)至元和二年(806年)间,白居易在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任县尉一职。县尉的官职不高,但享有的俸禄也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农忙时节,白居易因职责所在,负责征收捐税一事,然而当他来到田间,看到农民们如此辛劳,却难以饱腹,又有农家为缴税而无田可种,无米可炊,不得不在田间捡取别人掉落的麦穗时,他不由得产生了深深的自责。

白居易向来懂得体察民间疾苦,并对劳苦百姓心存同情。即便为官,即便官场黑暗,他也从未丧失良知。在《观刈麦》一诗中,他用简单的笔墨描写了割麦者与拾麦者在盛夏时节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将农民和自己的心情刻画得十分真切。

《观刈麦》是一首讽喻诗,该诗结构自然、层次清晰,通过描写麦子收获时节,农民在田间忙碌的景象,衬托出农民的生活艰难,以及官家的坐享其成。在诗中,诗人将一位农妇的生活与自己的生活进行对比,进而发出“今我何功德”的感叹,以及“念此自私愧,尽日不能忘”的叹息。

白居易的诗中总是蕴含丰富的情感,这是因为他每次作诗前都会用心观察,用心感受。在《观刈麦》中,他先写自己亲眼所见,分别以农夫、农妇和孩童为对象,描写了割麦时节田间地头的景象;然后由表及内,根据农民的行为揣摩出了农民的心理,写出了农民们此时的心声;之后将视角转向一位拾麦子的农妇,写出农妇拾麦的原因;最后将笔锋转到自己身上,写此情此景对自己的触动,表达自己心中的怜悯,以及对繁重租税的不满,揭示诗的主题。这种既写事,又写心的写作手法营造出了一种完美的统一性,比单纯的抒情诗更加震撼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