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梦的共同特性
弗洛伊德说,所有梦的共同特性:首先就是进入睡眠。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梦确实是存在着的。尽管如此,人们却还是不免对梦的存在怀有疑问,睡眠时人们的心理活动为什么不绝对停止呢?是因为某些意念即使在睡眠中也不愿使人们的心灵获得安宁?还是来自于体内或体外的某些刺激仍然对心灵起着作用,而心灵对于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应?弗洛伊德的理论支持着后一种观点。他认为,梦就是人们对睡眠中的刺激的反应方式。并且弗洛伊德还因此而确信,如果从这一点人手,人们或许就拥有了破译梦的可能。人们可以在各种不同的梦中研究它们,探求究竟是何种刺激扰乱了我们的睡眠,并且形成了梦的反应。
或许有人会问:除此之外,梦还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吗?弗洛伊德认为,梦不仅仅只有一个共同特性,它确实还有另一种毫无可疑的共同特性,但是这种特性比较难以掌握和描述。弗洛伊德说,人们在睡眠时的心理历程与在清醒时的心理历程有着很大的差别。在梦里,人们经历着许多荒诞不经的事,但是处于梦中的人们对于梦中所发生的事情都深信不疑,其实那些经历或许仅是一个干扰的刺激而已。并且梦中的大部分经历都表现为意象,虽然它也混有感情、思想及其他的感觉,但是总的来说梦中的经历还是以意象为主要成分。当一个梦的研究者向梦者寻求梦中的经历时,最让梦者苦恼的就是如何把这些意象准确地翻译成语言。梦者常常会对研究者说:“我能把它们画出来,但是不知道如何把它们讲出来。”弗洛伊德认为,人们在梦中的精神能力与他们在清醒时的精神能力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才与低能儿,是一种质的区别。然而,究竟这种质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弗洛伊德也不能说清楚。即使是这样,弗洛伊德认为,对于梦的这个第二个共同特性,人们也应当留心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