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是经济学中有一个名词,是衡量人们对自身生存与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即人们的幸福感的一种指数。最早由不丹国王提出并实践。南亚小国不丹,人均GDP一直不高,但国民整体生活却较为幸福。所以,评估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富强,不能单纯看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还要看人民内心的真正感受,他们是否觉得安全?是否感到快乐?是否认同自己的生活?
那么,幸福感是什么呢?它与拥有财富的多少成正比吗?是不是有了足够的钱,内心的幸福感就会大幅提升呢?其实,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也是对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提出过一个有关幸福的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简单解释,幸福就是效用和欲望的比较。效用,是人们消费某一种物品时得到的满足程度;欲望,是对某种物品效用的强烈需要。
举例来说,金钱可以给人带来效用,每个人对财富都存在欲望,当一个人赚到钱后,他会产生一种幸福感。根据上述公式,如果两个人的财富欲望水平是一样的,都渴望拥有100万,那么赚了50万的人就比赚了20万的人幸福;但如果赚了50万的人的欲望是100万,而赚了20万的人的欲望就是20万,那么赚了20万的人尽管比赚了50万的人拥有的金钱数额少,可他却比赚了50万的人幸福感更强。同理,如果效用超过了欲望,幸福感就会丧失。
现代经济学认为,金钱只是能够给人带来幸福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人们是否幸福,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感情、健康、精神等与财富无关的因素。心理学家曾经调查过22个平时有抑郁情绪但曾经中过彩票大奖的人,结果发现:当中奖事件过去以后,他们很快又回到了从前的抑郁状态,依然感觉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