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服装店里,张女士看上了一款黑色外套,无论版型还是面料都很好。张女士和店家商议了半天,最后店家给她打了八折,以500元的价格成交。就在张女士离开后,有一个年轻女孩来到了这家店,也看上了这款大衣,只是她相中的是米色。同样是和店家周旋了片刻,最后店家给女孩的价格是450元,比张女士买的价格便宜了50元。
服装店的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同样的一款大衣,为什么卖给不同的人,是不同的价格呢?实际上,这就是经济学中的“价格歧视”,即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收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收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很简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每一个商家都希望能够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商品,可现实的问题是,高价格的产品不一定适合所有的顾客,如果严格按照一个价出售,就会造成积压。为了让商品既能够卖出去,又能收获最大的利润,那就要按照消费者各自可以接受的水平来定价。商家很清楚,消费者的需求是有弹性的,这个弹性就是指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敏感程度,弹性越高,消费者对价格越敏感。所以,对于需求弹性高的消费者,他们收取低价,以防客户流失;对于需求弹性低的消费者,他们收取高价,因为他们对价格不太敏感,需求相对稳定。
不过,价格歧视不是可以随便用的,因为消费者的需求弹性存在明显差别,差别定价的商品也是难以转让的。如果消费者以低价买入商品,再以高价卖出,商家的这一定价策略就会暴露。然而,商家很难测定消费者的预期价格,也无法保证消费者之间的转卖行为,更难以对市场进行细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导致价格歧视的使用遭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