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自尊心是大忌。
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所谓“脸”,就是人的自尊。人如果没有了自尊,那便无药可救了。没有自尊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失去的,一种是叫人给毁伤的。对前一种人,领导者可做的努力或许很少,但后一种情况,当领导者的却要千万注意。不少人的自尊心恰恰是被领导者给毁伤的。
有些人由于工作上能力较差,时常不但做不好事情,反而给别人添麻烦,于是每个单位都想将他调走,似乎又没有地方肯接纳他。有的领导便会对人说:“他要是能调走,我磕头都来不及!”这种话便是很伤人自尊心的。
事实上,即使是在工作场所中被视为无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与自尊心。他或许看似低能,却在某一方面潜藏着特长。也许他一无所长,但他却也因此比别人更勤奋卖力。偌大个单位,总该有适合他的工作可做,而不应对他抱嫌弃的态度。
有的人本身并不低能,但因为做错了事,也会引得某些人说出伤人自尊心的话来。比如:“你是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老底吗?”或者说:“你这种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种话一出口,也极易伤人自尊。
调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很强的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会尽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后于人。明智的人要保护他人的自尊心,还要想方设法加强他人的自尊心。比如,注重礼貌,让他们充分体会到自己作为一个人与他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使用适当的褒奖,让他们有荣誉感等等。
自尊心受到毁伤的人,就必然记住伤害他的人,并对之产生反感、厌憎乃至仇恨。如果这个人是他的领导的话,他要么积极地谋划调离本单位,要么,便采取“不合作主义”。只要是你说的话,你下的指示,他都不会尽心尽力、甘心情愿地去办。这样,怎么可能把工作搞好呢?他自暴自弃,自甘下流,什么污七八糟的事都干。到头来,他本人是毁了,工作必然也大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