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
小学教我音乐课的老师姓汪,是个老太太。不过,小孩子的眼睛常常看不准,因为那时自己太小,容易把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都看成老人。
她很胖,个子不高,但面容白皙,长得很好看,是那种家境很好又很会保养的人,这在全校的老师中很是显眼。不过,这也是我自以为是的猜测,小孩子看人常常走眼。
那时,我们学校有一架脚踏式风琴,每次上音乐课时,几个同学把它搬到教室里来。汪老师用脚踩着风琴的踏板,用手弹着风琴的琴键,张着圆圆的嘴巴,教我们唱歌,她先唱一句,再让我们跟着她唱一句。我们摇头晃脑唱歌的样子,比在别的课堂上,更像孩子。风琴,在一节音乐课上,几乎始终不停地响着,如果不是有同学说话或做小动作,汪老师是不会停下她的风琴的。风琴,是她的宠物,让她爱不释手,总有好听的音符,像啁啾鸣叫的小鸟,从风琴里飞出来。
小学音乐课上,汪老师教我们唱的《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印象最深,至今难忘。它应该算是汪老师的拿手好戏,也应该是我的童年之歌。
这首歌确实好听,汪老师教得也确实是好,她教我们唱的时候一定要带着感情,怎么才叫作带着感情呢?比如唱头一句“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一定要像真的看见有这么美好的月亮在你面前轻轻地飘动;唱“冬天的风雪狼一样嚎叫,妈妈却穿着破烂的单衣裳”,你眼前一定要出现这样的情景,真的得有风雪打在你身上特别寒冷的感觉,真的看见妈妈穿着破烂的单衣裳冻得浑身打战的样子。眼前有这样的画面,唱得才会带有感情。
当然,离开小学已经六十多年了,这不是汪老师的原话,但意思是没有错的。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唱歌怎么才能带有感情的解释,让我信服,感到新鲜。如果说这也能算是艺术启蒙的话,正是汪老师通过这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最早引我进入艺术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