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礼物
闭门宅家,乱翻杂书,排遣时日,发现书架上好多书并没有认真看过,甚至买来后就束之高阁,根本没再动过。常风先生的《逝水集》,便是其中之一。说来惭愧,这是1995年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旧书,25年了,封面犹新,却积满尘埃。
读《逝水集》,有一篇《回忆叶公超先生》。常风先生在清华大学外国文学系读书时,是叶公超先生的学生,往来很多,记述翔实,回忆中细节很多。其中说到这样一个细节,即1930年,叶公超先生新婚,唯一醒目的礼物是“书架上一排十来本红皮脊烫金的字和图案十分耀眼的书”。这是一套《兰姆全集》和一本《兰姆传》,是胡适、温源宁等十位朋友送给叶先生的新婚礼物。他们知道叶先生最喜欢读兰姆。
这个新婚礼物,让我心头微微一动。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特色的新婚礼物。这是专属于叶公超时代的新婚礼物。
记得我们那个时代的新婚礼物,一般是印着牡丹大红花的脸盆、痰盂和印着毛主席画像或语录的暖水瓶。那是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的风俗。时代飞速变化,新婚礼物也随之变化,现如今,早不需要什么新婚礼物,而变为礼金,厚厚一沓子现金鼓胀胀地包在红包里,比什么都更为实际、实惠、实用——我称之为“三实”。新婚礼物,由物品到现金的华丽转身,隐约体现了人们由精神到物质再到物欲的三级跳。新婚礼物的“三实”,不过是人生最外表层的那一层镀漆而已。
常风先生的文章,让我想起20世纪90年代的一件往事,那时,我的一个朋友的孩子结婚,我送的新婚礼物,也是书。并不是我有意拙劣地效仿胡适等人送给叶公超先生那一套《兰姆全集》,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读过常风先生的《逝水集》,尽管书摆在书架上。只是因为我的这位朋友和我一样喜欢文学,尤其喜欢旧体诗,常常写诗,唱和往来,影响得他的孩子也很喜欢旧体诗,而且,还常和我们掺和一起,彼此交流很多。我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自以为很了解他,便买了一套三卷本的《唐诗选》,在扉页上题写了一首七律赠送新郎新娘,最后,还郑重其事地盖上一枚红印章。然后,给书系上红绸带,打上蝴蝶结,自以为比送别的什么礼物,都超尘拔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