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一支船队浩浩****地在明帝国以东的大洋上漂**,34岁的宦官郑和成了这支船队的总负责人。如果我们从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去看这次出使西洋之举,其实颇有不合情理之处。因为自大明建国三年后的1371年宣布海禁令开始,帝国在此前一年设置的“三市舶司”衙门被废除。此后每隔一段时间,有新皇帝上台之时,海禁令就被重申一次。1404年也就是永乐二年,朱棣还特意宣布海禁令在本朝也将严格执行。但是仅仅一年之后,海禁令就被朱棣自己推翻了——一场历时26年,史上著名的郑和七下西洋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
之所以称其为轰轰烈烈,是因为规模的空前绝后。我们拿它在人类远洋航海史上的分量来说事——继郑和下西洋87年后,哥伦布才启航;92年后,达·伽马才启航;116年后,麦哲伦才启航。郑和船队拥有的船只数量超过两百艘,哥伦布船队则只拥有帆船3艘,达·伽马的4艘,麦哲伦的5艘。郑和船队总人数达27000多人,哥伦布船队只有船员88人,达·伽马的160人,麦哲伦的270人。郑和船队中二千料海船的排水量约为1000余吨,哥伦布船队最大那艘船的排水量不足250吨,达·伽马的120吨,麦哲伦的130吨。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但是收获的成果呢?永乐十三年(1415年),郑和船队“大有斩获”,他们在非洲东岸第一次发现了长颈鹿。当然这样的斩获准确地说是属于朱棣的,长颈鹿被他视作神兽“麒麟”,作为永乐王朝威德远播、万邦臣服的明证而存在。朱棣在奉天门举行仪式亲迎这只祥瑞的到来。但1431年郑和七下西洋之后,帝国便再次重申海禁令,而且间隔的时间很短暂。史料记载:在随后近30年时间里,帝国五次重申海禁令,时间分别是1431年、1433年、1449年、1452年、1459年。如果我们在这些背景下看郑和七下西洋之举,它似乎存有不足与外人道的难言之隐。《广志绎》卷一记载:“国初,府库充溢,三宝郑太监下西洋,赍银七百余万,费十载,尚剩百余万归。”国库里拿出去七百余万两银子,过了十年,只剩百余万回来。这说明郑和船队七下西洋耗银达六百万两之巨,回收的却只是类似长颈鹿等等不值钱的东西,当然还有万邦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