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章,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性”原则的思想内核进行了阐释,并把它放到中国特有的当代理论语境中,阐发了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性”原则不可消解的思想内涵。在本章,我们将在第二章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变革与主体性原则的深层关系,通过这种探讨,揭示马克思哲学所具有的当代性。我们的探讨将围绕三个重大问题来展开。首先,我们将通过对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及其与“主体性”思想的深层关系的讨论,来阐发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其次,我们将通过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基础,即其辩证法理论与人的“主体性”深层关系的讨论,来阐发马克思哲学、尤其辩证法理论的当代性;最后,我们将通过马克思哲学“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与其“主体性”思想的深层关系的讨论,来阐发马克思哲学、尤其是其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