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启蒙”是与“主体性”原则及“主体性”哲学内在相关的两个重要范畴。“自由”是主体性的重要规定和内涵之一,也是“现代性”的核心概念。在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各种思潮中,许多重大的思想分歧从深层上都根源于对“自由”问题的不同理解,而在围绕着现代性自由观的种种问题中,“个人自由”与社会共同体的“普遍自由”这一矛盾及其解决,又具有中心的地位。对此进行反思,是我们深入理解“主体性”及现代性深层逻辑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学术课题。“启蒙”与“主体性”哲学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近代所形成的“主体性”哲学都把理性的启蒙作为哲学的重要使命,由于这种“主体性”哲学所包含的内在缺陷,现当代哲学的一些哲学家在批判主体性哲学及其主体性原则的同时,也对哲学的启蒙性质和功能进行了激烈的否定和解构。在捍卫“主体性”原则合理内涵的时候,如何对哲学的启蒙性质和功能进行有力的申辩,这是我们必须做出回应的又一重要课题。对上述两个课题进行重新反思和阐释,即是本章的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