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的启蒙功能:终结还是深化
通过理性启蒙,推动人的自我解放,这是近代以来所形成的“主体性”哲学的基本信念。从词源追溯,“启蒙”(enlightenment),乃是直接从“光”(light)一词派生而来,它意味着光明对黑暗的驱赶。自哲学产生以来,“启蒙”就一直是哲学最为重要的功能与精神品格。柏拉图的“洞穴之喻”可谓是对哲学的这种“启蒙”性质和功能最早的经典表达,按照这一隐喻,哲学的作用就在于帮助“洞穴”中“囚徒”们解除禁锢、矫正迷误,引导他们从黑暗的洞穴中走出来。在此,“地穴囚室”意味着感性的“可见世界”,火光意味着“太阳的能力”,即“善的理念”,“善的理念”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见世界中创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决定性源泉”[1]。在此意义上,哲学所承担的正是一种“启蒙”的功能:把“光亮”带给“黑暗”和“蒙昧”中的人们,使之实现灵魂的升华,把他带向自由的境地。但是,把哲学的这种功能明确用“启蒙”一词来进行概括并对它进行系统阐述的是18世纪的启蒙哲学家们。康德作为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代表人物,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中可谓对此进行了最为凝练和集中的表述。他说道:“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的无能为力……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2]康德把“自由”视为启蒙的最高价值,他论述道,“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还确乎是一切可以称之为自由的东西之中最无害的东西,那就是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必须永远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并且唯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3]。自由地运用自己的理性,而不是由外在的神圣的权威来支配和控制自己的大脑,这构成了“启蒙”的真实内涵。正因为此,康德把“批判”视为哲学最为根本的任务和本性:“现代尤为批判之时代,一切事物皆须受批判。宗教由于其神圣,法律由于其尊严,似能避免批判。但宗教法律亦正以此引致疑难而不能得诚实之尊敬,盖理性唯对于能经受自由及公开之检讨者,始能与以诚实之尊敬。”[4]哲学自由的理性批判,所针对的是一切形式的独断主义与教条主义,通过哲学的批判,消除一切未经反省的偏见与僭越,这是人类通向自由和解放的根本途径,因而是哲学启蒙功能与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