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如何将费尔巴哈批判转化成为我之物的?这一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马克思的理论形成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笔者想首先论述一下1844~1845年出现的几种对费尔巴哈批判以及关于费尔巴哈的理论。正是这些批判和理论框架构成了当时意识形态论争的核心。如果不和这些理论发生联系,我们认为马克思的费尔巴哈批判也是不可能的。
1844~1845年的费尔巴哈论大概有以下四种流派。
第一种,是以赫斯和格律恩为代表,依据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观,在实践上批判其观想性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费尔巴哈论。从文献上看,主要有赫斯的论文“德意志的社会主义运动”(1844年5月执笔)、K.格律恩的论文“费尔巴哈与社会主义者”(1844年12月)等。
第二种,是基于自我意识哲学,以“人的本质”的实体化为问题的鲍威尔派的费尔巴哈批判。代表作有发表在《北德意志批评、文学和座谈杂志》第四期(1844年10月)上的匿名论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鲍威尔的“类和大众”(1844年9月)、“费尔巴哈的特性描写”(1845年9月)等。
第三种和鲍威尔派有共通之处,其代表是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对费尔巴哈的本质论所进行的否定性批判。
第四种,是主张现实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费尔巴哈论。从文献上看,有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44年3~8月)、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1844年9~11月执笔,1845年2月出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春)[1]、恩格斯的关于费尔巴哈的备忘录(1846年),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
通过考察上述几种费尔巴哈论我们发现,以批判费尔巴哈为主题公开进行的讨论开始于1844年末。赫斯执笔于1844年上半年的论文“德意志的社会主义运动”,在批判费尔巴哈的观想性上可以说具有先驱性,其完全公开化是在1845年。并且,这种批判承认费尔巴哈通过对基督教的批判“打破了一切的理论谬误或者说矛盾的基础”[2],并以“人的本质”为前提,认为其在实践上就是“合作”[3]。但是,只要这种批判仍然是以费尔巴哈的理论框架作为基础,那就只能是一种浅层次的批判。[4]而到了1844年下半年,真正意义上的否定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论的批判出现了。这就是匿名论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