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观念、意识的产生
个人的“现实的生活过程”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作者而言,首先是一种与一定的“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生活过程”。其次,它是通过合作和分工、物质交往而发生的社会性的生活过程。并且,个人的思想、观念、意识与这个社会的“现实的生活过程”交织在一起。“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1]
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将意识自立化为“纯粹的”意识的做法,而是将其作为个人的意识来把握。首先,个人的意识作为“物质的生活态度的直接流露”,是“思想作用、思考、精神的交往”这些个人的精神活动本身,是“精神的生产”;其次,它是作为个人精神活动产物的“各种观念构成物”。它作为现实的生活过程的“必然的升华物”、“意识形态的反映和反响”,必须通过物质的前提来说明。
如上所述,意识是现实的生活过程的因素,它的发生和语言交织在一起。“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2]如果语言和意识都是由于个人相互交往的需要而产生的话,那么它们是与个人的现实的生活过程交织在一起,并发挥功能的“实践的意识”。
如果说使上述“实践的意识”自立化的是分工以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离”的话,《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作者指出,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离”的瞬间开始,“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