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存在着许多文献上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决不仅仅是文献考证上的正确还是错误的问题,它还与如何去阅读《德意志意识形态》,如何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形成过程以及唯物史观等问题相关,还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内容的理解有关。正是因为如此,研究者们在高度评价广松版的同时也对广松涉提出了许多异议。下面,我就介绍其中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
表3 巴加图利亚的考证确立的第1卷的写作顺序
首先,关于写作顺序。第1篇《费尔巴哈》的基本手稿和第3篇《圣麦克斯》各自都分为3个部分,而且双方在写作过程中有交叉,从这一事实出发,我们必须将整个第1卷都纳入研究的范围。巴加图利亚认为,第1篇的第2部分和第3部分是在写作第3篇时“跑了题”[1]的结果,他们是在写完了这些部分以后将它移到第1篇的。他推测第1卷的写作横跨整个第1篇、第2篇和第3篇,其写作顺序如表3。但是,广松涉在仔细分析手稿后,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即作者是在写完第1篇后把涉及布鲁诺·鲍威尔和麦克斯·施蒂纳的部分移到第2篇和第3篇的,“关于第2、第3部分究竟是原来底稿的一部分,还是从第3篇《圣麦克斯》的手稿中剔除出来的,目前还无法作出判断”[2],对此广松有所保留。如果按照巴加图利亚的考证,《费尔巴哈》章的写作是与第2篇和第3篇的写作交叉进行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联系第2篇和第3篇的叙述来理解《费尔巴哈》章的文本。
其次,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工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是由两人共同完成的,再加上他们在写作过程中思想还处于形成过程中,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过程中各自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这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草稿来看,两人笔迹分明,这就需要对草稿的写作过程,譬如就要对马克思如何对恩格斯的笔迹作出修改和增补进行分析。而且,这一分析还不能停留在对两个人笔迹的辨别等文献考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