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人们对“四人帮”影射史学的批判和对教条化倾向的清算,在学术界(包括史学界)一部分同人中间逐渐产生了对唯物史观的种种疑虑。从历史主义的眼光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或者说,这是可以根据一定的历史条件来加以说明的。当然,在种种疑虑当中,有合理的方面,如关于今后应如何更全面地来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如何发展唯物史观等;也有不尽合理甚至有不同程度偏颇的方面,如认为唯物史观容易导致教条主义、唯物史观本身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等。这两个方面的疑虑,在性质上并不相同,但在表现形式上,或在对待某些具体历史问题、史学问题的处置与解释上,又往往有相同之处。
这里,我就几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讲几点认识,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治学当有宗旨,坚持唯物史观是坚持科学的历史观
古往今来,学人治学,当有宗旨。如孔子重“义”,司马迁尊《春秋》之旨,刘知幾强调为史之“义”和明确“指归”,章学诚尤其看重“史意”,等等。降至近代,梁启超首次提出,研究历史应有历史哲学,认为:“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2]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史意”、一种宗旨,或是一种历史哲学,人们遵循它的基本原理,进行历史研究,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一点上,过去的和现在的唯物史观的信仰者,是完全可以胸怀坦**地坚持自己的治学宗旨的。
就我个人研究历史的经历和对唯物史观的认识来说,我认为,人们之所以应当坚持以唯物史观指导研究历史,是因为唯物史观所具有的真理性的优势。其主要根据为:
第一,唯物史观要求研究全部历史,即研究整体的历史。一部史学史,至少是一部中国史学史告诉我们,对人类社会历史做有系统的和整体的研究,这是从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史学意识。当然,以往的史学,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但是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民族、中外关系等,做有系统的、整体的、科学的把握,确是得益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启示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