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白寿彝与20世纪中国史学(第九卷)

论史学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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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遗产和史学研究[1]

——读《谈史学遗产答客问》书后

20年前,白寿彝先生曾撰写《谈史学遗产》[2]一文。今年,他又在《史学史研究》季刊上,连续发表四篇《谈史学遗产答客问》[3]。我认为,作者关于史学遗产的许多见解,对推进我们的史学研究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

一、历史遗产和史学遗产

“我们的史学工作者注意一般的历史遗产比较多,注意史学遗产还很不够。”这种情况,今天还是存在的。在这里,作者提出了“历史遗产”和“史学遗产”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历史遗产”是一个内涵很广阔的概念。作者认为,它应当包括前人在“数学、天文历法、农学、化学、建筑、机械、音乐、舞蹈、雕塑、绘画、文学、哲学,等等”方面所获得的成就(《谈史学遗产》),当然,也包括前人在史学方面的成就。这就是说,凡前人在科学、技术、文化等各方面的一切成就,都可视为历史遗产。作者的这个看法无疑是正确的。毛泽东同志说过:“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是我们学习的另一任务。……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4]这里所说的“历史遗产”,指的就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前人创造出来并遗留至今的一切文化遗产。作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待历史遗产的。

史学遗产是历史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含着前人在史学方面所创造的一切成就。史学遗产这个概念,在历史学界很少为人们使用,直到今天,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史学工作者大都习惯于使用“历史遗产”和“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来谈论史学遗产,这虽然在总的方面并不错,但毕竟是不够具体的。作为科学的概念,史学遗产是有它的特定的含义的。作者在《谈史学遗产》中,认为史学遗产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史学基本观点方面的遗产;(2)历史观点在史学中的地位之认识方面的遗产;(3)对史学工作的作用之认识方面的遗产;(4)史料学和历史编纂学方面的遗产;(5)在诸历史问题上的前人研究之成果;(6)史学家和史学著作。作者在《谈史学遗产答客问》中,则进而概括为这样五个方面:(1)关于历史观点;(2)关于历史文献学;(3)关于历史研究对象;(4)关于历史编纂学;(5)关于历史文学。依我的浅见,后一种提法比前一种提法更明确,也更科学。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第一次提出了研究历史文献学的任务,还强调了历史文学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