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史学创新[1]
——简论白寿彝史学研究的理论风格
一、鲜明的治学宗旨
白寿彝史学的理论风格,可以概括为这样的认识: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则指导下,结合具体的研究领域或具体的研究对象,根据充分的和可靠的历史资料,从辩证的和发展的视野,综合种种问题,提出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论概括。清人黄宗羲强调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2]白寿彝史学的理论风格,正是集中反映出了他的治史宗旨。其风格和宗旨,并非笼统而不可行,高悬而不可即。相反,它是可以认识、可以实践的。这就是:其一,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则尽可能作深入的理解,并善于灵活地把它运用于指导历史研究。其二,这种指导作用,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唯物史观的词句的搬用,也不只是必要的征引,而是取其精髓,循其本质,或高屋建瓴,或阐幽发微,皆不脱离其根本,而在思想上又有广阔驰骋的空间。其三,这种指导作用,是紧密地同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结合起来的,即反映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的丰富而可靠的材料是研究的根据,唯物史观作为分析这些根据的方法论,帮助研究者从中抽象出正确的结论;这些结论,不是唯物史观一般原理之词句的组合,而是在唯物史观方法论指导下概括出来的新的具体结论。一言以蔽之,关键在于对唯物史观的正确理解和正确运用。
1978年,白寿彝先生在一次学术报告中指出:“理论方面有两个问题,一是理解,一是运用。理解上,要求完整地、准确地学习,不容易。怎么样才能做到呢?就是不能离开经典著作的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经典作家的意图去理解当时的论断。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经典作家的意图去理解经典著作,就不可能完整、准确。当然这要下更大的功夫。在运用上,往往在理论运用上运用得好,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的工作,得出新的结论,就是发展。要求理论上的发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不要求发展,停滞不前,让理论僵化,那不是马克思主义。所以,要有这样的认识,要有这样的责任感,也要有这样的气魄和信心。这样,对我们提高信心、推动科学发展才有利。如果光是在那里绕大圈子,没有一点创见提出来,那么,研究工作的意义不大。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详细占有材料,得出新结论,就是创造性的结论,就是发展。当然,这个发展可大可小,水平有高有低。”[3]这一段话,可以看作是白寿彝先生关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历史研究的一个总的认识;这个认识自有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在“**”结束后的拨乱反正中更加明确起来,成为他的学术历程的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