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不仅揭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的普遍联系,而且进一步揭示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本质。唯物辩证法因此又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7]。
一、运动、变化、发展
事物、现象的普遍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同事物、现象的运动、变化、发展是彼此不可分割、互为表里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世界观的两个方面,表达的是对同一对象世界本性的认识。
“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这些物体处于某种联系之中,这就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它们是相互作用着的,而这种相互作用就是运动”[8]。所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运动,一方面是说,任何运动都存在于、表现于事物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运动就意味着联系和作用。机械运动——位置移动是最简单的运动形态,而位置就是一种联系,脱离了同周围物体的联系就不能确定它的位置,也无从说明其位置的变化。例如,自由落体这种单纯的机械运动,就是由物体和地球之间相互吸引的作用构成的,而且只有在物体和地球的相互联系之中,在物体和地表的距离(空间联系)的变化中,才能显出来。最简单的运动尚且如此,复杂运动就更是如此。另一方面是说,任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本身的现实表现,都是一种动态的过程。联系和作用也意味着运动。上述机械运动的例子中,位移的运动就是前后不同位置之间联系的过程。
总之,无论任何事物,只要它是现实的、客观的存在,那么,从其结构状态来看,这种存在都是一定的具体联系和相互作用;从其功能状态来看,这种存在都是一种具体的运动形式。联系与运动的统一,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性质,也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全面性特征。这种统一是理解唯物辩证发展观的一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