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和谐,崇尚中道,是中国传统人文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
在中国人看来,和谐是最高的理想,是最美的境界;行为适中,无过无不及,是最好的状态。这种贵和尚中的价值理想和行为规范,贯穿从先秦到近代以至当代的文化发展历程。
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思想家对和谐理论作了探讨。当时的探讨是将“和”与“同”两相比较而进行的,一般称为“和同之辩”。西周末年,史伯阐述了和谐思想的内涵和意义。他指出,不同要素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多样统一的状态,达到和谐的效果。五味相和,才能产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动听的音乐;善于倾听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造成“和乐如一”的局面。他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120]不同事物之间彼此为“他”,“以他平他”即是把不同事物结合在一起;不同事物相互结合而达致平衡,就叫做“和”,“和”才能产生新事物。如果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会有质的变化,就不可能产生新事物,事物的发展就停滞了。春秋末年齐国的晏婴进一步用“相济”“相成”的思想丰富了“和”的内涵。他以君臣关系为例阐明了“否可相济”的深刻道理。他强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121]可否相济便是“和”。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综合平衡,使君臣之间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谐统一关系,以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转。
孔子继承了史伯、晏婴的和谐思想,并将其具体化为“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他的名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22]。他曾经阐述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23]孔子不仅将是否能够奉行“和”的思想原则作为划分君子小人的标准,而且将其作为检验是否遵循先王之道的试金石。其实,在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系中,无论是关于仁的内涵的阐释,还是实行仁的方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和”的局面。他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24]的价值准则,说到底是要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同样,他极力倡导的恭、宽、信、敏、惠五德,孝悌原则,忠恕之道等,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孔子的重“和”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