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本体论研究中的基本概念
近年来,对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探讨已经成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这确实是一项返本开新式的工作,将对今后的整个哲学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在中国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语境中讨论问题,一个严重的不足是对所论及的基本概念缺乏深入的分析和严格的界定。在对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研究中,同样存在着这种情况。为了实质性地推进这方面的研究,有必要对这一讨论必定会涉及的下面这些基本概念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
一、形而上学,还是知性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
有人也许会问:讨论本体论问题,为什么要把形而上学扯进来呢?显然,提问者缺乏基本的哲学素养。因为在传统哲学中,本体论不过是形而上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弄明白本体论的含义,必须先搞清楚形而上学的含义是什么。
众所周知,“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亚里士多德的一部哲学著作的名称,后人安德鲁尼科在编纂亚氏著作时,把放在物理学后面的那部分称作“Metaphysics”,即“物理学之后”。亚氏把“物理学”称为“第二哲学”,把讨论“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即探讨事物终极原因的那部分学问称之为“第一哲学”。所以,Metaphysics也就相当于亚氏的“第一哲学”。后来,笛卡尔写《第一哲学沉思录》,他所谓“第一哲学”也就是探讨事物终极原因的形而上学。他在《哲学原理》一书中还强调,哲学就如一棵树,其中形而上学是根,物理学是干,别的一切科学就是干上生出来的枝。在这个比喻中,我们发现,笛卡尔把哲学理解为一门包罗万象的学问,而形而上学则是哲学的基础部分。在以后的发展中,沃尔夫概括了前人和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把形而上学的内容具体化了。正如梯利所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