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从康德到马克思:千年之交的哲学沉思

一个被遮蔽了的“康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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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康德问题?”这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按照通常的看法,“康德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就整个批判哲学体系提出的问题。如在1800年出版的《逻辑学讲义》中,康德提出了以下四个问题:“1)我能知道什么?2)我应当做什么?3)我可以期待什么?4)人是什么?”[1];另一类是就某一部著作研究的对象提出的问题,如在1781年出版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了以下四个问题:1)纯粹数学何以可能?2)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3)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4)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2]

按照我们的看法,上述问题都是康德本人提出来的,把这些问题称为“康德问题”当然无可厚非,然而,当人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提供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新见解,因为这些问题作为“显性的康德问题”早已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实际上,我们更关注的是那些“隐性的康德问题”,虽然它们作为重要的哲学问题出现在康德的著作中,但康德本人并未对它们设问,它们也没有引起后来的研究者的充分重视。我们认为,康德对“两种实践”(即“技术地实践的”活动和“道德地实践的”活动)的区分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但长久以来一直被遮蔽着的“隐性的康德问题”。尽管康德没有以上面的方式明确地提出“什么是实践?”的问题,但他对实践问题的解答却构成了极为重要的思想资源。开启这一思想资源,不仅可以更深入地把握康德整个批判哲学的本质,也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实践概念发展史,并从当代哲学对实践概念的普遍误解和误用中摆脱出来。

一、“两种实践”的由来和含义

众所周知,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已经初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概念:一是“知识”(Episteme),即推论性的、普遍适用的理论知识;二是“技术”(Techne),即制作和生产上的实用性的技艺;三是“实践智慧”(Phronesis),即涉及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知识。[3]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的主要想法是把“知识”和“实践智慧”区分开来。至于“技术”的情形则比较复杂。就其基本含义而言,涉及制作和生产上的实用性的技艺。按照这一含义,“技术”从属“知识”,但它与“知识”的差异在于:前者是实用性的、个别性的经验,后者是抽象化的、普遍化的理论。此外,人们还必须注意到,“技术”概念还有其引申含义,即人们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人造就自己的道德知识和品质的一种技艺。事实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就在这一引申含义上使用过“技术”概念。这两种含义的存在,使“技术”既渗透到理论“知识”中,也渗透到“实践智慧”中。[4]显然,如果人们撇开“技术”概念的引申含义,主要着眼于其基本含义来考察它的话,大致可以把它理解为“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事实上,康德关于实践问题的见解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