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最为彰显近代社会特征的,无疑是“科学”之探索和“科学方法”的实践。而代表20世纪前半期主流科学观的实证主义,正是对这样一种根本性观念的最佳诠释。从思想渊源上来说,实证主义直接来源于18世纪英国经验论者贝克莱(George Berkeley)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休谟(David Hume)的不可知论,但与经验论者不同,实证主义以实证科学作为哲学的基础,认为哲学应当研究的是实证科学所研究的事实、现象,因而,哲学就是关于这些事实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的学问。法国哲学家孔德发明了“实证主义”这个术语,试图以经验所获得的确证知识来取代神学和形而上学的知识。这里的“实证”指的就是实在、有用、确定、精确、肯定等意义上的知识形态,而实证哲学则“是一种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建设性的、相对的等作为人类智慧的‘最高属性’之知识的哲学,这样的哲学与实证自然科学是统一的。如果说各门实证自然科学是以各类可以观察到的特殊自然事物和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揭示它们的规律为目的的话,那么实证哲学的任务则是考察各门自然科学的规律以及它们所利用的方法,并对它们加以综合,以便揭示一般的规律和方法”[2]。实证主义关于人类知识的主张,或者说它的科学观,把以物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推向了历史的舞台,并且长期享有主导性地位。这一点使得所有其他科学毫无例外地都以各种方式来效仿自然科学的形式和方法,以便达到科学之地位和学科之合法化。
从历史的视角看,实证主义主要的两种形式,与各个历史时期的科学需求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当时的主流科学观。
一、以孔德为代表的19世纪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