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对社会科学理论存在较为一致的看法。其一,社会科学理论在内容层面存在逻辑性,但缺乏严谨性。社会科学理论是由人类社会中人的行为、思想及动机组成的,具有较强的可变性和灵活性,它所面对的是社会现象,与自然科学研究最大的区别体现在语言的内涵上,同样,社会语言所涉及的领域是很宽广的,“有关社会的研究已经涉及财富、人类、政府及婚姻”[6]。我们的理解也要根据不同的社会背景进行研究。因此,研究结论通常形态各异、莫衷一是。蒋逸民在其《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中谈道:“定性研究和建构主义这两大阵营激烈争论的同时,出现了将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结合起来使用的‘混合方法’。”[7]甚而出现了这样的声音:我们在研究社会科学时,不应该仅仅注重科学理论对其的作用,如果一个非科学理论的定义系统达到了某种简单程度并且概括能力很强,也可以用作社会科学理论的备选。其二,社会科学理论在结构层面存在与一般科学理论共同的方面,但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几个理论相互竞争,时而一个理论被人推翻,时而又重新可以解释社会现象;甚至出现某个理论在某个预设前提下是不可用的,而在另一个预设前提下则成为可用的。因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中,我们很难真正把握某种现象下的统一、普遍及永恒的社会规律。“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之后,他的有关社会文化、社会实践、社会规范,甚至是社会文化和社会构造的意识形态已经风靡全球,特别是在欧洲。”[8]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科学研究已经达到的领域之宽、所涉及的范围之广。
发轫于19世纪美国的实用主义,作为一种行动哲学的方法论,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对话平台,因为实用主义哲学的一切出发点都来源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效果作为检验标准。今天的实用主义研究更多应用于语言领域,它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正如詹姆斯所说:“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或是行为活动满足了从语法角度链接的必要性。”[9]实用主义者通过运用各种方式刺激人类对事物的兴趣,再从兴趣的角度出发,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找出符合该环境的规律,最终总结出能够解决该规律运行中的社会问题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