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女性主义认识论发展的新趋势表现为女性主义认识论与社会认识论研究的融合时,社会认识论(social epistemology)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出现在主流认识论研究中。与传统认识论相比,社会认识论是一种规范的研究领域,是一套关注知识产生及传递的研究方法,是一种针对认知主义的社会学批判。它试图重新理解人类知识的本质特征,重新建构认识论的哲学问题,重新解读真理及知识辩护的生成意义。因此,当主流的认识论学者开始对知识问题重新审视的时候,意识到了女性主义认识论与社会认识论之间的融合趋势。“社会认识论与女性主义认识论都反对传统认识论的个体主义以及超规范性的分析,它们的研究都试图表明有更多的认识论研究方法,表明它们在哲学学科内部或者更为准确地说在认识论学科内部,都能具有自己的独特地位……社会认识论与女性主义认识论具有相似的认识论境况,特别是二者都遭遇到几乎相同的挑战与问题,因此有理由认为,女性主义认识论可以被看作是社会认识论的一个子集。”[25]具体来看,这种融合趋势表征为下述几点。
第一,女性主义认识论的工作集中于重新界定性别的认识性质,并发问于获取知识上造成差异的原因;它将性别视为一种社会范畴,由此必然使其成为一种知识的社会分析。
一方面,女性主义认识论将社会认识论中的观点视为一种有用的资源,并试图发展出丰富的理解,即说明诸多社会范畴如何在知识追求领域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女性主义认识论的理论特征,包括研究方法,对社会认识论来说,也被证明是非常有用的。当然,将所有的女性主义认识论都纳入社会认识论研究领域的观念可能过于强烈,因为不仅二者的研究方法不完全相同,而且部分获取知识的方法也许只属于女性,而不是社会性的分析。但总体来看,“女性主义认识论之所以对社会认识论具有更多的贡献在于,它们致力于发展出一种规范的认识论解释。社会认识论将其自身区别于知识社会学,是因为它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规范的知识分析:不仅仅描述出我们目前的知识生产的社会实践,更多的是要理解我们如何获取知识,如何改善我们的知识实践。尽管在社会认识论者当中,对于这样的规范性的形式和范围众说纷纭,缺乏统一的意见,但是在女性主义社会认识论这里却形成了很好的共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