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共同体有一个普遍共识,那就是,“社会科学最大的困难不是发现而是解释”[45]。自社会科学诞生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所有的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长久以来他们为此问题争论不休,难以形成较为一致的见解,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科学的发展进步。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种解释模式的对立上。其一,自然科学模式,根据这种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解释模式,人和社会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们主张社会科学应以自然科学为蓝本,已经取得重大实践成功和丰富理论成果的自然科学方法,能够而且应该被扩展到对人和社会的研究之中,试图以自然科学的方法统一整个科学;其二,反自然主义模式,以解释主义和诠释学为代表,它们认为“社会世界发生的一切都有赖于行为人的意义”[46],社会科学只适用于理解,而“理解社会现象涉及行为的动机和理由的范畴”[47],必须从社会内部来理解社会事物,而不是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释。对此,我们在对传统社会科学解释模式及其困境的充分认识上,基于对邦格的机制解释思想进行阐述和分析,以期为社会科学提供一种新的解释模式,试图解决社会科学中的解释难题。
一、社会科学的传统解释模式及其困境
社会科学自诞生以来,由于人们在其合理性、独立性、本体论领域以及研究对象的性质等问题上存在很大的争议,因此,至今未形成自身所特有的解释社会现象的方式。社会科学家和社会工作者由于受到不同科学哲学流派思想的影响,致使他们对社会科学认识上的诸多差异亦有不同的看法。概括说来,社会科学中所应用的解释模式有以下几种。
1.覆盖律模型解释
覆盖律模型,又叫作D-N(Deductive-Nomological)模型,这种解释模型是对科学解释最早的公式化构想之一,最早由穆勒提出,被亨普尔形式化。根据这种解释模式,一个事件或者一般事实都将被看作是解释的,如果它归入或者被一个普遍规律所涵盖。其逻辑形式为:规律&条件∴结论,其中前者为解释项,后者为被解释项。它有一个特别强意义上的假设,也就是,科学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是受规律支配的,也就是说,科学领域都是规律或者似律领域。以这种解释模型来解释社会科学的方法,是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社会研究的自然科学模式。这种解释模式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如果讨论中的领域不是规律或者似律领域,比如历史等社会科学领域,那么这种解释是成问题的,因为覆盖律模型解释必须至少引用一个普遍规律,而找出个体人类及其团体行为的普遍规律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尽管个体行为和社会行为中也存在一些规则性和稳定的模式等秩序形式,但它们都是由价值观、观念和期望等而非一般规律构成的,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解释的普遍性,会将这些领域判决为伪科学领域”[48];其次,它本质上宣称被解释项仅仅是解释项中一般化概括的一个实例,这根本就不是解释,因为它没有提供任何理解,它仅仅是确定讨论中的事实是被这个既定的一般化概括所定义的类的一个成员,就如逻辑和数学集合中的属于关系,因此尽管它逻辑上无懈可击,但这个论证是无启发性的,对于增进知识和理解毫无帮助,它“仅仅阐释了解释的逻辑方面,完全忽略了解释的本体论方面”[49];再者,这种解释模式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也就是,“难以区分真正的规律和偶然的一般化概括”[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