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化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其作为一种宽泛术语,旨在以经验的、科学的方式来研究社会现象,其进路主要包括进化论进路、认知科学进路以及心理学研究等。社会科学采用自然化的视角意味着一种以经验科学为研究策略,来进行哲学研究的基本尝试:即以科学的经验进路替代传统哲学进路,或者以经验的方式回答传统哲学问题。
基于此,我们认为,自然化社会科学理论首要的显著特征是,通过自然主义研究纲领,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个或若干个领域之间,建立一种基本的连续性。连续性问题也是社会科学如何“自然化”的根本性问题,20世纪后半叶,有关连续性论题的讨论,重新成为了社会科学危机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此,人们再次审视了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界限,以及进化模型适用范围的新方式,特别是从认知的社会科学中重新提出了连续性论题。本质上讲,在认识论与科学研究两者之间,自然主义者主张一种规范的、方法论的连续性。因此,自然主义者强调,自然化应发生在一种给定的学科当中,斯波伯指出:“自然化社会领域所关涉的是,与认知科学中的研究纲领建立某种连续性。”[10]在自然主义者看来,关于知识的传统哲学问题,应该由认知科学和进化心理学来进行探究,而非借助于先验反思,形而上学问题也只能通过科学来回答,而非取决于思想实验以及传统的哲学方法。
事实上,“有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连续性的建立,本质上所体现出的是,精神事物是如何纳入自然世界的这一基本运行过程”[11]。可以说,认知科学的研究纲领与社会科学所建立的连续性关系,体现了自然主义者如何试图使得社会事物适应于自然世界;或者说,从人类认知的角度,展现了自然主义者如何“自然化”精神事物的内在过程。为此,认知科学家提出三种方式,来使得精神事物适应于自然世界。其一,认知科学试图将精神现象还原为明显具有自然特征的神经学现象。其二,更为自由地赋予精神现象以自然性。其三,重新概念化整个精神领域,以此来消除所有与自然实体不相干的概念。[12]可以看出,社会的自然化,是由精神现象在认知科学中所进行的自然化而促成的,实质上表明了,认知过程输出与输入两者间的一种内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