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哲学经典·伦理学卷

责任原理之开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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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的新维度

所有这些都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现代技术产生了具有如此新颖的规模、对象和后果的行为,以至于先前的伦理学体系再也容纳不下它们。《安提戈涅》合唱曲中关于人的神奇力量的咏唱现在将不得不重新解读,它对人们要尊崇大地法则的劝诫再也不够。拥有尊贵的权利、可以评判人类的轻率冒险行为的诸神也已远去了。诚然,“邻近”伦理学的旧指令(正义、仁慈、真诚等),仍然适用于最切近的日常人际交往领域。但这个领域正被一种日益扩大的集体行为领域所遮蔽,在那里行动者、行动与结果不再像它们在切近领域中那样相同,而且它通过巨大的力量赋予伦理学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责任维度。

(1)自然的脆弱性

举例来说,在传统情境中第一个主要变化是,自然在面临人类技术入侵时的严重无助——这在它表明自己已经受到伤害之前还不为人所知。这个令人震惊的发现引发了生态学的观念和新学科,改变了我们关于自身的观念,该观念认为我们是万物进一步发展的一种因果力量。种种结果表明,人的行为性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一种全新秩序的对象(至少是这个星球的整个生物圈)添加到我们必须为之负责的领域,这是因为我们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越其上。这是何等重要的对象,它使所有过去人类活动的对象都相形见绌!作为人类责任的自然在伦理学理论中理应是新的沉思对象。什么样的义务在其中是有效的?它不仅仅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关怀吗?它是禁止我们射杀下蛋的鹅或者锯掉我们坐在上面的树枝这一类的审慎吗?但是坐在这儿的可能落入深渊的“我们”是谁?在或坐或落之中“我”的利益何在?

这种义务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而成为人的命运,它使我们对自然保护的关切变成一种道德关切,就此而言,这种关切仍然保留了所有古典伦理学人类中心主义的准则。不过即便如此,差别还是巨大的。对邻近性和同时代性的限制消失了,它被技术实践产生的时空因果序列扫**一空,即使在从事近期目标时也是这样。它们的不可逆转性连同总体上相关联的秩序将另一种新的因素注入道德方程式。再加上这因果序列的累积特征:它们的作用不断增添到彼此身上,因此后来的主体及其行为选择的处境,将越来越不同于最初行为的处境,而跟从前的成果的处境更加不同。所有传统伦理学仅考虑非累积的行为。[7]其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境况总是相同地保存下来,在那里,善必定得以彰显,恶必定要暴露,并且每个行为都由这个基础重新产生。这些重复出现的机会,为人类的品行提供相应的选择(诸如勇敢或怯懦、节制或浮夸、真诚或虚假等),但每次又重新恢复了原初状况。这情形一贯如此,所以道德行为大部分是“具有代表性的”,也就是遵照惯例。与此相对照的是,通过累积不断发展的世界的技术变化,不断超越了每一个对此做出贡献的行为的条件,并以前所未有的情形运行,对此经验学说是无能为力的。这种累积即使不足以把它的开端变得面目全非,也会毁灭整个序列的基础——它自身的先决条件。如果这在道德上应负有责任,所有这些必须共同谋划,凝聚成单一的行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