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种众所周知的观点,阐明围绕意义概念和一些相关概念的哲学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追问,任何一种完整语言的所谓“意义理论”究竟应该采取何种形式;这个语言的意义理论就是要详细地刻画该语言所有词的意义和语句构成的操作,以产生对语言中每一个表达式和语句意义的刻画。这并不是说,在这种意义下,对任一语言的意义理论的建构都被看做一种实践的事业;相反,我们认为,一旦我们能够确切地说明这些建构据以实行的一般原则,我们就能达到对困扰哲学家们的意义问题的解决。
我相信这是对此哲学领域中的问题的最富有成果的研究方式,尽管对否认这一点的人,我觉得还不能证明情况确实如此。不过,如果我们同其他一些方式作对比,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支持它的某些理由。就我所知,还不曾有人对认识论问题提出过类似的方式:没有人提出过,处理有关知识概念的哲学问题的正确方式,就是考虑怎样可以建构一种知识论,就是说它能够详细刻画任何个人或共同体据称所知道的每件事情。我认为,上述说法的理由是,我们对知识概念的掌握比我们对意义概念的掌握更可靠。我们固然对什么应该算作知识存有疑问;我们甚至对隐含地用于判定什么东西可以算作知识的原则更有疑问;而且,我们还对把关于某物的知识赋予某人这样的句子所作的语义分析心存疑问:但我们至少非常确定,哪一些句子是我们正打算分析其逻辑形式和真值条件的句子。相比之下,当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大多数人都赞同意义概念是基本的不可或缺的同时,我们甚至对包含这个概念的陈述的表层结构都不清楚。自然语言中什么类型的句子应该被看做是给某个给定的词或表达式赋予具体意义的典型形式?不仅我们不知道对此的回答,我们甚至也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可以提出的正确问题。也许,一般地说,陈述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是不可能的:也许我们应该考察,以何种语言学的方式,或甚至可能是非语言学的方式,才可以传达(convey)一个表达式的意义,而不是明确陈述这个意义。或许这甚至也是错的:也许问题不应该是我们如何表达出一个具体的表达式有某个意义,而是我们应该怎样以某种不同的方式去分析含有意义概念的句子。这恰恰是因为,在哲学的这个领域甚至比在其他领域,我们对于我们正在谈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知道得还太少,所以,考虑我们怎样才能刻画一个完整语言中表达式的意义,以此来解决我们的问题,看来并非是浪费时间,而类似的提议在认识论中则显得是在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