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外行人来说,甚至会发生更严重的误解。在前面的那个例子中,我假设人们是根据爱因斯坦在相对论方面所作的研究来识别他的。实际上,我过去常常听说爱因斯坦最著名的成就是发明了原子弹。这样一来,当我们指称爱因斯坦时,所指的就是原子弹的发明者。但是情况并非如此。哥伦布是第一个认识到地球是圆形的人,也是第一个登上西半球的欧洲人。或许这些事中没有一件是真的,因此,人们在使用“哥伦布”这个词时,如果用的是地球是圆形的说法,那他们所指的其实是某个希腊人,如果用的是“发现了美洲”的说法,那他们所指的可能就是某个挪威人,但是他们并非如此。因此,事实似乎并不是,如果一簇特性φ中的大多数特性为一个唯一的对象γ所满足,那么γ就是这个名称的指称。这看来是完全错误的。
论题(4):如果表决产生不出唯一的对象,那么这个名称就无所指。这种情况实际上在以前——在我前面的例子中谈到过。首先,表决可能产生不出唯一的对象,正像在西塞罗或费因曼的情况中那样。其次,假设表决没有产生对象,即没有什么东西能满足一簇特性φ中的大多数甚至任何实质性的特性。那么,这难道就意味着这个名称无所指了吗?不,这好比你对某人可能存在着错误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可能对另外一个人倒是正确的,因此你也可能存在着一些错误看法,它们对任何人来讲都不是正确的。这些看法可能构成了你的全部看法。把关于哥德尔的例子改变一下,假定没有人曾发现算术不完备性——或许这个证明只不过是通过将原子随意撒在一张纸上而实现的,当这个未必确实会发生的事件发生时,那个叫哥德尔的人恰巧幸运地目击了这一事件。此外,我们还假定算术实际上是完全的,无人真正相信原子的胡乱散布会产生一个正确的证明。一种微妙的、几十年来一直未被发觉的错误至今仍然没有被人注意到——或可能不是真正未被注意到,但是哥德尔的朋友们……因此,即使这些条件没有被一个唯一的对象所满足,这个名称可能仍然有所指。上星期我给你们讲了约拿的例子。正如我所说的,研究《圣经》的学者们认为,约拿是真实存在过的。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曾经有个人被一条大鱼吞食过或去过尼尼微讲道。这些条件可能无论对谁都不是真的,然而“约拿”这个名称还是有指称的。在上面讲到的爱因斯坦发明原子弹的例子中,可能没有一个人真正值得被称为这种武器的“发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