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性
由于我说过,其他世界和我们这个世界是一类的,无疑你会期待我说可能世界以及可能个体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但我并不情愿直接地那样说。这不是因为我对此持相反观点,而是因为我还不十分清楚当哲学家们在此谈论“具体”和“抽象”时,他们在意指什么。也许无论它意指什么,我都愿意同意,但是我还是不将它看做一种解释自己观点的有用方法。
即使不知道“具体”被用来意指什么,关于这一点我也能够谈很多。至少,我承认驴、质子、水坑和恒星应当是典型的具体之物。我也承认具体和抽象之分旨在将存在物分成从根本上来说互不相同的种类。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一个抽象的存在物与一个具体的存在物是完全一样的、完美的复制品就是不可能的事了。根据我的模态实在论,作为这个世界部分的驴、质子、水坑和恒星拥有作为其他世界部分的完美的复制品。这点足以确定如下之点(无论其确切意义是什么):至少某些可能个体是“具体的”。而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至少某些可能世界至少部分地是“具体的”。[10]
一个旁观者很可能会认为:“具体”存在物和“抽象”存在物之间的区分构成当代哲学家的共同的理论基础,人们对其有着很好的理解,而且几无争议,因此无须对其作出解释。但是如果有人要试着作出解释,他很可能将诉诸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一种(或者更多)。
第一,列举的方式:具体存在物是驴、水坑、质子和恒星之类的事物,而抽象实体是数之类的事物。这几乎没有给我们什么指导。首先,因为我们没有关于数是什么的无可争议的解释。抽象的这个范例是否是指冯·诺伊曼(von Neumann)序数——某种纯粹集合?它们是否是指在我们世界之内到处被例示的结构共相,比如三分性,无论在何处,只要存在一个由夸克所组成的质子,它就被例示(如果夸克自身是部分论的粒子)?它们是否是“不可归约的自成一体的抽象存在物”?即使给出了一个关于数的本性的有用的解释,由于存在太多的数与驴之类的物件相区别的方式,在应该在何处划一条类似驴的事物和类似数的事物之间的界线这个问题上,我们仍然没有变得更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