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Clement Dennett,1942—)是美国波士顿人,1963年在哈佛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其间受到美国新实用主义的重要人物蒯因的指导。在其后的两年内,他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期间又受到了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领军人物吉尔伯特·莱尔的点拨。目前他是麻州的塔夫茨大学的教师,并从1985年开始,一直执掌着该校大学认知科学中心的帅印。其学术专长在于认知科学哲学和人工智能哲学,以及生物学哲学、宗教哲学。丹尼特是一名坚实的无神论及世俗论者,美国世俗联盟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明智思想运动(Brights Movement)突出的支持者。主要著作有:《头脑风暴:关于心灵和心理学的论文集》(1981)、《意识的解释》(1992)、《达尔文的危险观念:演化以及生命之意义》(1996)、《自由意志之演化》(2003)、《破咒:作为一种自然现象的宗教》(2006)。
本书选编的“异现象学”一文来自于其名著《意识的解释》,该书致力于用自然主义的方法,对意识现象的缘起作出一种符合科学精神的全面解释,是当代心灵哲学物理主义阵营的一部重要著作。标题“异现象学”是编者本人所起的。
那么,什么叫“异现象学”呢?从英文的构词角度看,“异现象学”(heterophenomenology)由“异类”(hetero-)这个词头和“现象学”(phenomenology)这个词根构成,其字面含义应当是指一种“另类的”现象学。由此看来,丹尼特提出“异现象学”的思想背景,肯定和“(主流的)现象学”本身颇有关系。那么,丹尼特本人所说的“现象学”指的又是什么呢?
需要注意的是,丹尼特所说的“现象学”不仅仅是指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而且也包含笛卡尔和洛克的意识研究进路。在他看来,这些思想家研究意识的方式都有两个共通点:第一,他们都站在第一人称的立场上对“我的”意识进行研究,并试图以此为基点构建出整个意识哲学的大厦;第二,他们又不因此而成为“唯我论者”(即认为只有“我的”意识才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相反,他们认为他们对于自己的意识研究是具有普遍性的——譬如说,当胡塞尔对自己的意识结构进行分析时,他也预设其学生一定能够达成同样的分析结果(其前提自然是遵循同样的“现象学方法”)。丹尼特将这两个特点综合在一起,就将这种广义上的现象学研究进路概括为“第一人称复数”立场,其含义即:既从“我”出发进行意识研究,又认定对于“我”的研究可以成为对于“我们”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