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Ⅰ/8节中写道:假定大人们命名了某个对象并且与此同时转向它,我看到了这个事实并且领会到,这个对象被经由他们想要指向它时所发出的那些声音加以表示了。但是,我是从他们的身体活动——这个所有民族的自然的语言——中获知这点的(这种语言经由面部表情变化和眼部的变化,经由肢体的动作和说话的音调来表明心灵有所追求,或有所执著,或有所拒绝,或有所躲避时所具有的诸感受)。以这样的方式,我逐渐地学习理解了我一再地听到人们在其在不同的命题中的诸特定的位置上说出的诸语词是表示哪些事物的。[2]现在,当我的嘴巴已经习惯于这些符号时,我便借助于它们来表达我的愿望。[3]
在这些话中我们得到了关于人类语言的本质的一幅特定的图像——我觉得事情是这样的。即这幅图像:这个语言的语词命名对象——命题是这些名称的结合。——在这幅关于语言的图像中,我们发现了如下观念的根源:每一个语词都有一个意义。这个意义被配置给这个词。它就是这个词所代表的那个对象。
奥古斯丁没有说到词类之间的任何区别。我愿相信,以这样的方式描述语言学习的人首先想到的是诸如“桌子”、“椅子”、“面包”这样的名词,其次才想到某些活动和性质的名称,而且将其他的词类看做某种最终会得到适当处理的东西。
现在,请考虑对于语言的这种运用:我派某个人去买东西。我给他一张纸条,在其上写有这些符号:“五个红色的苹果。”他带着这张纸条来到杂货商那里;后者打开写有符号“苹果”的抽屉;然后,他在一张表格上寻找“红色”这个词并且找到一个与其相对的颜色样品;现在,他说出基数词的序列——我假定他记住了它们——直到“五”并且在说出每一个数字时他都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具有那个样品的颜色的苹果。——人们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以及类似的方式用语词进行运算的。——“但是,他如何知道应当在哪里和如何查找‘红色’这个词并且他须使用‘五’这个词做些什么?”——好的,我假定,他像我所描述的那样行动。解释终止于某处。——但是,“五”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在此所谈论的根本不是这样一种意义[4];在此所谈论的仅仅是“五”这个词是如何被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