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我们这里所做的是我们在众多类似的情形下所做的事情:因为我们不能给出一个我们称为指向这个形状(而非比如这个颜色)的身体的行为,因此我们便说,一个精神的活动对应于这些语词。
如果我们的语言让我们猜测在一个地方存在着一个身体,但是并没有任何身体存在于其中,那么我们便想说,在那里存在着一个精神。
37.一个名称和所命名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好的,它是什么?请查看一下语言游戏(2)或者另一个语言游戏!在那里便可以看出这种关系大概在于什么。这种关系,除了许多别的事情之外,也可能在于:一个名称之听见将被命名的东西的图像召唤到我们的心灵的前面,而且除了别的事情之外,它也在于:这个名称被写在了被命名的东西之上,或者在指向被命名的东西时它被说出了。
38.但是,比如在语言游戏(8)中出现的“这个”这个词或者在“这叫做……”这个实指解释中出现的“这”这个词是命名什么的?——如果人们不想引起任何混乱,那么人们最好根本不说这些词是命名某种东西的。——令人惊奇的是,人们曾经针对“这个”这个词说:它是真正的名称。因此,所有在其他情况下我们称作“名称”的东西都只是在一种不精确的、近似的意义上是名称。
可以说,这种奇特的观点源自于一种崇高化我们的语言的逻辑的倾向。对于它的真正的回答是:我们称非常不同的东西为“名称”;“名称”这个词刻画了一个词的众多不同的、彼此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具有亲缘关系的用法种类;——不过,“这个”这个词的那种用法种类并不属于这些种类的用法之列。
不错,在比如实指定义中我们经常指向被命名的东西并且与此同时说出这个名称。而且同样,比如在实指定义中在指向一个东西时我们说出“这个”这个词。而且在命题关联中“这个”这个词和一个名称也常常处于相同的位置。但是,对于一个名称来说具有刻画意义之点恰恰是:它是经由指示的“这是N”(或者“这叫做‘N’”)来解释的。但是,我们也解释说“这叫做‘这个’”或者“这个叫做‘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