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哲学经典·宗教哲学卷

现象学与神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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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学与哲学之关系,流俗的观点往往以信仰与知识、启示与理性的矛盾形式为定向。人们认为,哲学是远离启示、无信仰的世界解释和生活解释;反之,神学则是合乎信仰的世界观和生活观的表达,在我们这里,就是基督教的世界观和生活观的表达。这样来看,哲学与神学便表达了两种世界观立场的张力和斗争。这一关系并不是由科学上的论证来裁定的,而是由世界观的信念和宣布的方式、规模和力量决定的。

我们自始就要对此关系问题作不同的理解,而且把它理解为两门科学的关系问题。

但这个问题需要有进一步的规定。这里并不是要对两门历史上现成的科学的实际状况作一个比较;事实上,就两者方向上的分歧而言,两门科学中的任何一门的整体状况,在今天都是难以描写的了。通过这种对实际关系的比较,并不能获得任何一种关于基督教神学与哲学的相互关系的原则性的洞见。

所以,要为原则性的问题讨论准备一个基地,就需要对两门科学的观念作一种理想的建构!根据两门科学本身所具有的可能性,我们就能裁定它们的可能的相互关系。

不过,这样一种问题提法是有前提的,其前提是对一般科学的观念的确定和对这种观念的原则上可能的变种的标画(对这个必定表现为我们的讨论引子的问题,我们在此不能深究)。仅仅作为指导线索,我们给出下面这个关于科学的形式定义:科学是为被揭示状态本身(Enthülltheit)之故对某个向来自足的存在者领域或者存在领域的有所论证的揭示(begründende Enthüllung)。按其对象的实事特征和存在方式,每个对象领域都具有某种独特的可能的揭示、证明、论证的方式,以及如此这般形成的知识的概念构造方式。倘若把科学理解为此在的一种可能性,那么,根据这种一般科学的观念就可以表明:科学必然具有两种基本可能性,即,关于存在者的各门科学(存在状态上的各门科学)和关于存在的这一门科学(存在论上的科学,亦即哲学)。存在状态上的科学向来把某个现成的存在者当做课题,这个现成的存在者总是已经以某种方式在科学的揭示之前被揭示出来了。关于某个现成存在者的科学,即关于某个实在(Positum)的科学,我们称之为实证科学。它的特征在于:把被它当做课题的东西对象化,这种对象化的方向,作为对这一存在者的既存的前科学态度(Einstellung)的一种继续,直指存在者。与之相反,关于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原则上需要调整那种以存在者为标的的目光:从存在者转向存在;而恰恰在那里,存在者还被保持在目光中——当然,这是对一种已经改弦易辙的态度来说的。关于这种调整的方法特征,我在此不拟深究。在现实的或者可能的关于存在者的科学的区域内,亦即在实证科学的区域内,按照一门科学借以定向于某个存在者领域的当下联系来看,各门具体的实证科学之间只存在着某种相对的区别。相反地,每一门实证科学与哲学的区别就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于是,我们的论点就是:神学是一门实证科学,作为这样一门实证科学,神学便与哲学绝对地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