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希克(John Harwood Hick,1922—2012)出生于英国的斯伽波罗(Scarborough),少年时代就对哲学和宗教有兴趣。他最初在赫尔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在皈依福音派基督教后决定改变自己事业的方向,1941年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在求学过程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希克本该服兵役,但是他反对战争转而参加公谊服务会。战后他回到爱丁堡大学,由于对康德的哲学产生兴趣而开始怀疑自己的原教旨主义立场。希克于1950年和1975年分别获得牛津大学哲学博士和爱丁堡大学文学博士学位。他先后在康奈尔大学、普林斯顿神学院、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克莱蒙特研究院教授哲学和宗教哲学,他还是英国宗教哲学学会会长、世界信仰大会副主席。1991年他获得格莱威米尔宗教奖。
希克著述颇丰,对宗教语言的性质、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恶的问题、死亡和来生的概念都有论述。但他最闻名于世的是他的宗教多元论,他认为世界的几大宗教是人从各自的概念体系出发对同一个终结实在做出的不同回应,不同宗教的教义指向同一终极实在的不同显现,它们对于自己所指的实在的显现而言在字面上就是真实的,但是对实在本身来说只是神话意义上的真,而这种真取决于他们能否唤起人对终极实在做出适当回应。几大宗教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的要旨都是对人的存在进行拯救性的转化:从自我为中心转向以终极实在为中心。
在“宗教多元论与拯救”一文中,希克将伟大的宗教都认同为拯救之道,在其中不但可能而且已经发生了人从自我中心到实在中心的人类生存的转变。他认为伟大的宗教都遵循一般的爱和同情原则,没有一个伟大的世界宗教在拯救上比别的宗教更优越。作者从三个角度解释了不同宗教在教义上的差异:它们是不同文化方式对终极实在的回应,而这种实在超出了人类概念化的能力;类似宇宙起源的形而上学问题并不是拯救所必需的;不同的宗教传统包含各自的历史信念。每个宗教传统能够凭借别的传统思考其自身的优越性,但是没有资格告诫别的传统中的人应该如何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