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
当开始在黑暗中谨慎地行动时,我必须在我的自我的“意识层面”(一个比喻)找一个出发点,因为我的意识是我的唯一探索手段。到现在为止,我已有了近82年的意识,我是地球这个覆盖着生物圈的行星上的一个居民。这颗行星在星光灿烂的物质宇宙中只是一粒极微小的尘埃。82年的时间相对于存在至今的生物圈中的人类意识、生物圈中的生命和生物圈自身的年代,是极其短暂的。我们不知道星光灿烂的宇宙存在了多少年代;当今的天文学家似乎对此持有互相矛盾的观点,但就我对这些不同观点的理解而言,没有一个天文学家认为物质是从非物质之物中产生的。当今没有一个物理学学派相信物质,或者假装成物质的电,是从虚无中创造的。
我的意识在空间/时间中所处的位置/日期——例如公元1891—1973年的生物界——当然不是我所意识到的现象的中心/“轴心期”。我不知道,在我的知识范围内,现象的这三种秩序是确有各自的中心/“轴心期”,还是有一个共同的中心/“轴心期”。无论如何,这些术语除了用于存在的物质秩序外,只是些比喻。我的意识的确有一个中心/“轴心期”这一事实并没有证明我是我的意识所领悟的现象的焦点和存在的理由,非但不是,而且,我的不可避免的自我中心倾向证明,我意识到的“我”,是微不足道的、短暂的。在观察和行动两方面我都颇为不利,我的局限性表明,我的观察可能大部分是错误的;我的行动大部分是无效的,或者是错误的,甚或是既无效又错误的。但是我是这样一种人,只要组成我肉体的物质是生命的一种媒介物,只要我的生命是意识的一种媒介物,我必定要观察,要行动。
我所意识到的现象包括作为生命标志的肉体感觉(例如微恙或健康的感觉);情感(例如爱与恨、兴奋与压抑、自信和焦虑);明显外在于我的物和人(例如包括生物圈外的物质宇宙的可见部分在内的无生命的物质;包括非人生物和人在内的生物圈的无生命和有生命的事物)。我知道自从1889年以来,我本人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我也知道,对于不同的行动我有自由选择的可能;我知道善与恶的区别与对立;我知道我的某些选择的伦理本质(例如善恶的选择);我知道那些根据我自己和其他人的行为以及非人的自然的活动由我和其他人作出的伦理判断;我还知道促使我有意识地对我在道德领域的行动作出判断的良心。在某些情况下,我的良心谴责我的举止,而我无论愿意与否,都以悔恨和自责的感情做出反应;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我的良心开释了我,那时,我便陷于道德上自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