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构当代中国特色民主政治规范体系的语境中打开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视域,无疑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民主”一直是百余年来中华民族谱写中国近现代史篇章的重大主题,是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奋斗的主要目标,是整个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更是60多年新中国建设,特别是30多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执政兴国的伟大使命。在中国,只有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只有在不断创新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发展民主,这是中国人民在历次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伟大实践反复检验中,在与各种东西方各种民主思潮的多次对话和反复比较中得出的重大科学结论。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时期,在确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以党内民主引领社会民主、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路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法治国家的历史性任务。今天,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面临的重大课题就是:怎样超越仅限于局部试验和具体改革阶段,全面明确政治改革的目标体系、走进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范体系新时代?作为革命的、批判的逻辑,马克思主义在指导中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取得改革和发展巨大成就之后,我们能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视域中尝试地建构“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体系?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这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何构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规范理论?
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长期以来,人们在解答“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能否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体系”这一重大问题时往往“集体失语”。相反,学界却始终或明或暗地受到三种倾向的“另类牵引”:第一,“以西解中”,不从中国社会现实出发,照搬或仅仅依赖西方政治哲学范式解析中国民主问题。挑战既来自倡导“三权分置”古典自由主义西方民主模式,也来自“罗尔斯热”以来的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民主理论,更有后现代主义的“激进的民主”和“第三条道路”的思潮影响。问题仍然被尖锐地提出:当代中国规范的政治哲学的建构理据何在?究竟是卢梭、罗尔斯、后现代或者马克思?第二,由于规范民主理论的缺失,对中国民主政治现实(如村民自治、人大选举、协商民主案例等)仅仅做经验性研究,热衷于“微观实验”,缺乏深度的理论穿透和总体解释;第三,不从实际出发,将“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或政治理想直接等同于政治社会现实,把“应当”与“现实”混淆。上述三种倾向都存在着两大问题:第一,缺失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视域;第二,缺乏对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准确定位,因而难以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对上述问题,都必须要加以科学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