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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球正义:马克思主义全球治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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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华民族,需要在建立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重建全球秩序,实现全球正义全球正义。“全球治理”问题的凸显是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时代的产物,全球治理如何达到“善治”深层触及全球正义全球正义问题,这成为马克思主义面临挑战的重大时代问题之一。科学阐明“全球正义全球正义”,必须从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出发,对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时代全球正义全球正义、公共领域与新市民社会、全球共识资源和机制等一系列政治哲学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从而召唤马克思主义全球治理观的出场。

进入21世纪,“全球治理”问题的凸显,主要是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时代的产物。“当世界霸权逐渐衰落,当边界和城墙日益消失,当挑战当局的公民拥挤在世界城市的广场,当军事同盟失去活力……仅仅列举世界政治转型的少量变化,就足以说明实现全球性秩序和治理的远景目标现在已经成为超越一切的课题。”——詹姆逊·N.罗西瑙在《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如是说。具体来说,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新全球化新全球化浪潮主要发生在超越国界、区域和民族的“间际领域”,非传统国家政府所能控制;其二,出现了大量跨国界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全球公司、网络群体、绿色组织、国际恐怖组织等,庞大的全球性“市民社会”正在超越国界、地区和民族政治疆界而形成,他们开展的全球**往活动,影响力很大。如跨国公司正在成为“新帝国”。人们需要全球性治理。治理结构包括像联合国等全球性“政府组织”在内的一切必要机构,也包括协调性非政府组织间的全球合作;其三,全球化正在日益弱化传统国家主权,使全球治理的范围和功能不仅仅停留在国际领域,而且也包括某些国内政治事务。所谓“全球治理”,就是超越政府的非政府行为体在全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意向性制定规则体系。“非政府的全球治理”概念本身就使之与政府管理相区别,但是又具有同样的全球政治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