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方的崛起: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哲学反思

第十六章 以矛盾运筹为主线的社会活动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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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没有专门论述过辩证法问题,也没有构建一个辩证法体系,但邓小平善于“照辩证法办事”,并在复杂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辩证法。邓小平的辩证法是当代中国实践活动辩证法的理论反映和理论自觉,是以矛盾运筹为主线的社会活动的辩证法。这一独特的辩证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战略设计活动辩证法;二是矛盾运筹辩证法;三是社会系统工程辩证法;四是实践反馈辩证法。

一、战略设计活动辩证法

战略设计活动是人类高度自觉和高度创造性的活动,是对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活动的方向、道路、过程及其主要阶段的总体构想活动。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之前,社会基本上是在半自发状态下发展的,人们从自己利益出发进行活动,相互之间形成“力的平行四边形”,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设计”着社会运动。与以往社会不同,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自觉地设计自己,使社会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合理。换言之,在社会主义社会,“看不见的手”变成了“看得见的手”。正是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中,战略设计应运而生。邓小平的战略设计辩证法是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行自觉设计的辩证法,体现为一种高超的设计艺术。

邓小平战略设计的第一个特点,是正确处理战略与策略或者说战略目标与策略步骤的辩证关系。

战略是发展的总的方向、总的蓝图,具有统一人心、统一行动的意义。一个正确的战略确立起来,就像一面旗帜树立起来一样,能够集中人的意愿,形成一个强大的态势。所以,邓小平指出:“只要把战略形势讲清楚,问题就好办了。”[1]“只要把战略和全局问题摆开来,就可以得到解决。”[2]策略或战术则是如何实现战略目标的实施步骤、手段、方法,是一种具体的现实的操作过程。策略可以使总的方向越来越明确,使总的蓝图成为人们看得到、摸得着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