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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先验现象学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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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观念I》英译本撰写的前言中,胡塞尔对现象学做了这样的描述:“对我来说,哲学应当是普遍的,并且在根本的意义上是‘严格的’科学。作为这样一种科学,它是从最终的根据中,或同样可以说,从最终的独立有效性中产生的。在这样一门科学中,没有任何述谓的或前述谓的明见性起着毋庸置疑的知识基础作用。”(V,139)按照胡塞尔的理解,作为严格的科学,先验现象学在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方面都必须借助于绝对的正当性证明来获得最终的有效性(Geltung),而这种绝对的正当性证明是通过彻底的沉思,以根本超越素朴的自然态度实现的。于是,胡塞尔将这种素朴的自然态度与他的先验现象学态度对立起来,并把对这种素朴的自然态度的克服看作通达其先验现象学的决定性步骤。在《危机》中,胡塞尔就其先验现象学的态度说道:“整个的现象学态度,以及属于它的悬搁,首先从本质上说有能力实现一种完全的人格的转变。这种转变首先可以与宗教方面的皈依相比,但是除此之外,它本身还包含作为任务赋予人类本身的最重大的实存的转变这样一种意义。”(VI,140)显然,这种从自然态度向现象学态度的彻底转变,就是胡塞尔著名的方法概念:“先验悬搁”(transzendentale Epoché)或“先验还原”(transzendentale Reduktion)。

在胡塞尔看来,处于自然态度中的人不可能理解其先验现象学的真正意义。只有彻底翻转我们自然的存在状态,亦即彻底改变我们对待世界的前科学的—直向的态度和所有科学的和传统哲学的认识态度,我们才能通达他的先验现象学。

在此我们要问:什么是先验现象学?先验现象学实行先验还原的动机是什么?但更迫切的问题是:为什么只有实现了这种自然态度的根本转变才能通达先验现象学?先验还原的实行由何种动机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