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一切意识种类从静态的描述方面看都隶属于目的论的秩序。对此,他在《分析》中明确指出:“静态现象学是可能的、无论以何种方式在纯粹意识中生成的本质形态的现象学,以及这些本质形态在‘对象’和‘意义’的标题下于可能的理性领域中的目的论的秩序的现象学。”(XI,340)如果没有这种目的论秩序,意识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依此目的论的秩序,整个意识生活构成一个普遍的本质规则的系统,具有规则性的一致性或不一致性的关联。这些规则性的关联产生一个目的论。因此,它与那种独立于意识生活而原始地在自身中包含一个目的论的自然的秩序和历史无关。自然的秩序和历史只是一个系统学的引导线索,这种系统学探究构造性的目的论,亦即内在于主体的目的论。静态的—描述的意向分析揭示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一切客观性都根据意义和有效性得到证明,每一个客观性都是一个属于主体性之本质的意向性的规则。在构造性的成就——胡塞尔称之为“目的论的功能”(XVII,216)——这种系统学中,居支配地位的是意义给予、意义持续生成和应验等综合的本质规则。这些规则是普遍的动机引发规则的诸形式,它们在构造的领域内起支配性作用。“这个构造的领域是彻头彻尾的目的论领域。”(IX,422)因此,先验还原表明自身是对内在的动机引发领域的展显。在这种内在的动机引发领域内,凡是不能从意识生活的目的论得到规定的东西都是不可想象的。胡塞尔认为:“将所有存在回溯到先验的主体性及其构造性的意向成就的做法恰恰为目的论的世界考察提供了可能。”(IX,301)
静态的—描述的意向分析揭示了一个由意向活动和意向相关项构成的意义给予的统一性系统。它总是处于无限的视域中,因而处于持续不断的一致性充实的过程中。在发生现象学中,那种曾被静态地看作意识主体的功能性自我,其自身同一性的生成成为论题。这个由于视域意识而保持开放的系统指明了目的论的载者,它贯穿其多样性体验而趋向于一致性。现在,“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这种极化模式——已导致构造系统的发现——被运用于意向性整体。在发生的统一性中,这种意向性整体由心理生活的所有个别意向通过与对象性的统一性关系而目的论地被联结而成(XVII,232)。因此,需要对这个在系统的发生中形成的主体性做出说明。它的生成不是体验的单纯接续,而是“一个绝不会中断的历史。而且历史是越来越高级的意义构成物的一种完全为一个内在的目的论所统治的逐级的构造”(XI,219)。单子是处于时间的连续生成中的单一的存在物,而一切属于它的东西都是在这个生成过程某一个位置上的自身给予,亦即同一个自我的内在的被充实的时间中的时间充盈。它可以通过自身的综合成就而作为原初地构造着的生成被论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