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以降,哲学史上一再上演着观念论与实在论之争。如果用“内在的表象—外在的实在”这对术语来刻画观念论与实在论的对立,那么,观念论主张唯一存在的东西是内在于心灵的表象,主体无需世界便可持存;实在论则主张心灵表象对应于外在于心灵的或独立于心灵的实在,世界无需主体便可持存。康德站在现象与物自体二元划界的立场上,表现出某种摇摆和调和的立场。当他承认在我们的感觉之外存在某种不可知的物自体时,这显然具有某种实在论的倾向;相反,当他把对我们显现的世界看作以主体的功能为本源的现象时,却又站到了观念论的立场上。为了标识其与传统的观念论的区别,康德将自己的观念论称作“先验的观念论”。在胡塞尔看来,无论是实在论还是所有包括康德哲学在内的观念论,均以自然的世界观念为前提,因此最终都陷入一种独断论哲学。胡塞尔也将其现象学称为“先验观念论”,但却标识为“先验现象学的观念论”。他坚信,先验现象学的观念论“与观念论与实在论之间的通常问题毫不相干,根本没有受到它们相互论争的影响”(V,151)。显然,随着这三重划界,胡塞尔置身于一种奇特的哲学立场上:一方面要超出传统的观念论与实在论之争,另一方面又不满于康德现象主义的折中方案。他似乎执意要寻求第四种解决方案。然而问题首先是,先验现象学究竟是实在论还是观念论?如果是一种观念论,那么先验现象学的观念论如何可能?
自20世纪20年代起,胡塞尔明确将现象学标识为先验观念论:“在正确理解的现象学还原中,已经预先指出了通向先验观念论的进军路线,因为整个现象学只不过就是这种观念论的第一个严格科学的形态。”(VIII,181)这一举措在胡塞尔生前已引发诸多质疑和辩难,批判与反批判之间的争执可谓历久弥新。在他本人看来,在此问题上的聚讼不休应归咎于人们对其哲学立场的根本误解:“只有那些误解意向方法或先验还原的最深刻意义,或者同时误解二者最深刻意义的人,才会把现象学与先验观念论分割开来。”(I,119)然而,在不同的问题语境中,他的实在论的宣称与其明确的观念论主张之间的张力,给问题平添了重重迷雾。因此,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究竟是“观念论”还是“实在论”,这一问题绝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就可以了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