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思想史上,历史哲学以维科的《新科学》为其“独立宣言”,至今已走过了200多年的历史行程。然而,自伏尔泰明确提出“历史哲学”这一概念以来,不同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对此理解不很一致,甚至很不一致。当代西方著名历史哲学家沃尔什在其名著《历史哲学导论》中首次把西方历史哲学划分为两大派别,即“思辨的历史哲学”和“批判的(分析的)历史哲学”。这种划分得到了西方学术界的认同,也为我们综述西方哲学历史提供了可以依据的线索。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思辨历史哲学的典型形式。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历史哲学是对历史过程的哲学反思,它所“研究的对象——世界历史”,是“世界历史的本身”,其任务就在于发现历史过程的内在规律。黑格尔确立了历史规律的权威性,并表现出力图使历史哲学科学化的企图。对于这一点,应给予积极的评价。但是,由于黑格尔把历史看作是“绝对理性”的实现和展开,因而又把历史规律变成了超历史的“绝对计划”,从而又延滞了历史哲学科学化的进程。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自然科学的辉煌成就,对于历史学家、哲学家既有诱力,又有压力,总之具有威力,正是科学的威力促使一大批历史学家、哲学家企图把历史学变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企图把自然规律的观念直接引入历史领域,或者按照自然规律的特征去理解历史规律。黑格尔肯定了历史规律的存在,但他没有把自然规律的观念原封不动地移入历史领域。在黑格尔看来,与自然规律所具有的重复性不同,历史规律只具有合于逻辑进展的特征。因此,历史哲学的方法只能是逻辑的方法,自然科学方法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思辨历史哲学研究的重心是历史本身的演变规律,批判历史哲学对此则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奢望概括整个历史过程或表达历史意义的历史哲学“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效的真理,整个儿是一片形而上学的迷雾”(科恩语)。在批判的历史哲学看来,要理解历史事实,首先就要分析和理解历史知识的性质,因为人们是通过历史知识去认识“客观”历史的。问题在于,历史知识并不是客观的,而是历史学家一定价值观念的产物,这些观念又来源于历史学家所面临的需要和环境,“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克罗齐语)。因此,不存在客观历史,至少不能认识客观历史。既然不存在客观历史,那么,探寻客观的历史规律岂不是无意义的“废话”。实际上,历史哲学是对“历史思维的前提和含义的一种批判性的探讨”(柯林伍德语),其任务就是确定历史科学努力的界限和特有价值。历史哲学是有关历史认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