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制度发展阶段,具有多重的文本意义和解读角度。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青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但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9]要搞清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尤其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社会主义制度是指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制度的理论,人类社会的制度形态大致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五种形态。这五种社会制度形态是依次更替的,体现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基本规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社会主义并非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只是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就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以来的实践形态看,虽然社会主义仍然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从社会形态上界定仍属于共产主义,但它毕竟是比资本主义更高一层次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是高于资本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一种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之所以会被社会主义制度所替代,是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不再能容纳它自己创造的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阻碍了人类的进步,因而必将被打破,最终被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所替代。邓小平曾指出:“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10]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论述,很显然是从社会形态这一角度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