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论辩证法的批判本性

二、理论思维前提的哲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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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分析恩格斯的两个著名论断。

一个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断:“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

另一个是恩格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论断:“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2]

在这两个论断中,恩格斯既确认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哲学中的地位——它是全部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又对这个重大的基本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思维和存在在本质上服从于同一的规律。

不仅如此,恩格斯还以一种毋庸置疑的态度告诉人们,思维和存在在本质上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不仅“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而且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表层地看,恩格斯的这两个论断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承认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并且认为这是“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那么,哲学为什么要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如果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这就是说,思维与存在不仅是一种矛盾,而且是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所研究的根本矛盾,那么,为什么又断定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简捷地说,思维和存在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到底应当怎样理解理论思维的前提?

我认为,正是这两个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论断,深刻地揭示了哲学的特殊性质及其在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中的独特价值;也正是这两个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理论的批判对象和批判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