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把西方近代哲学称作哲学发展史中的“认识论转向”。那么,这种“转向”的根本标志和实质内容是什么?能否把这种“转向”仅仅解释为近代哲学“侧重于”认识论研究?
近代以前的哲学是从对象世界自在的矛盾去寻求和说明世界的“本体”,因而是一种“纯朴的”本体论追究的辩证法。近代哲学则愈来愈明确地自觉到:凡属对象在人类思维中的规定性,都是人的思维关于对象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否合理,不仅需要考察关于对象的思维内容,而且必须探究形成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这样,近代哲学就在哲学研究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上发生了重大变革:没有认识论的本体论为无效。这才是“认识论转向”的真正内涵。
“认识论转向”要求哲学从人的思维对存在的关系去思考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因此,近代哲学所研究的主要“矛盾”是:自然世界与人类意识、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感觉对象与理性直观、知觉与表象、知识与信仰、自由与必然,等等。近代哲学的德国古典哲学阶段,则进一步地研究了自在之物与为我之物、自我与非我、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等更深层次的“矛盾”。
这种对理论思维前提的自觉的认识论反省,“十分清楚”地提出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使之获得了“完全的意义”。它把辩证法的理论思维前提批判提升到自觉的认识论反省的新阶段。这种以认识论反省为出发点、以认识论的内在矛盾为内容的辩证法理论,就是“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
因此,所谓“认识论转向”,它的根本标志是从认识论上自觉地反省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它的实质内容就是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这种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不是自发地而是自觉地实现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