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经济学的批判和探索在1845年发生了格式塔式的革命性的变革。这一变革的核心问题和基本意义,在于通过全新历史理论的确立而阐释人的自由与解放的根本途径和未来目标。[1]
1.人、实践与历史:一种全新历史观的曙光
马克思人学的基本思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得到了一个简明的、然而却是纲领性的确立:从社会关系的整体中来确立人的本质。马克思写道:“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错误在于,他不能从社会关系上理解人的本质,因此他就必然撇开历史进程而孤立地理解人的本质,以此来建立他自己的以抽象的爱为主题的新宗教:“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4]因此根本的区别在于,马克思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从孤立的个体角度去看待人的本质,而是从社会关系的整体及其历史发展中来分析和规定人的社会本质。
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见解的确立,表明他把哲学探讨的眼光和着力点转向了人生存其中的整体社会关系及其内在原因,从而真正开启了通往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高峰的思想道路。与对人的本质的见解相联系,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出了与以往哲学区别开来的全新的实践观。而正是这种全新的实践观的确立,真正标志着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精神,标志着这种历史理论所特有的进行历史解剖和实践批判的革命的否定性力量。马克思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5]